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是国企吗

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创建于1959年,正式建院于1979年,是隶属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事业单位,是广西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和工程设计的骨干单位。持有城乡规划编制、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节能工程设计施工等8项甲级资质,以及土地规划编制、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和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旅游工程咨询丙级资质,是一家实力雄厚的综合性设计院。下设规划园林分院、建筑分院、市政分院、监理公司、设计咨询、审图公司、概预算室、网络站、总工程师室、生产经营科、晒图室、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在广东设有分院。全院现有职工215名,拥有27个专业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198名。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101人,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18、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0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2人、注册监理工程师17人、注册咨询工程师1人、注册造价师4人、公用设备注册工程师9人等各类注册人员7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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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旅游规划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和建筑智能化集成甲级资质,具有承包境外市政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资质;是北京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服务、科研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及社会公益和行业服务是中规院的四项主要职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机构职能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中规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科研机构,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具有城市规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旅游规划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建筑工程设计和建筑智能化集成甲级资质;具有承包境外市政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资质。对部服务、科研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和为社会公益服务是中规院的四项主要职能。

华中科技大学在城乡规划智能方面的研究有什么成久

华中科技大学在城乡规划智能方面的研究的成就是城市与区域创新发展。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与区域创新发展(创新经济),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规划决策支持,城市与区域空间结构(流动空间网络结构)和气候变化与适应。

吉林城乡规划编制中心,有人比较了解吗?请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待遇,编制,发展前景。谢谢

吉林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承担着为市政府、区政府、开发区、十大功能区及市直部门编制宏观体系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城市重要节点、重点区域规划的编制研究及建立、维护、管理规划信息化、规划信息管理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重要工作职责。

属于吉林市的下属单位。一般是事业编制。 待遇要问在里面待的人。

规划现在对城市发展越来越重要,只要你学得好,还是很有发展的。

建设局的主要智能是什么?

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设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二)计划财务审计科

(三)城乡规划管理科

(四)城市建设科

(五)建筑管理科

(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