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工作计划
1、深化和完善城镇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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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级部门制定的城乡统筹规划标准,研究制定我市城乡统筹规划标准体系,抓紧编制我市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规划,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
2、抓好“一心、三线、五点”城乡空间规划
遵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律,统筹规划建设。一是抓好城市核心区内搞好城市重点项目规划。二是围绕国道线、省道线和长城旅游公路沿线,抓好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三是围绕旅游项目建设,自然风景区以及农业旅游观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建设规划。
3、切实做好旧区(城中村)改造和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时完成旧区(城中村)和住房建设规划,确立住房建设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合理安排旧区(城中村)改造进程。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类住房项目建设比例、规模和布局,重点规划和发展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4、积极开展专项规划编制
抓紧完成供水、排水、道路交通、供热和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加快消防、市场、环境卫生、中小学布局、居委会布局、商业网点布局、抗震、防洪规划编制步伐,认真开展燃气、电力、电信、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利用,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和运营的安全性。
5、突出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以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城市控规编制计划,加快编制工作进度,突出抓好重点开发建设地段,严格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土地和批准开发建设,严格依据依法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6、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塑造一批彰显特色、独具魅力的城市亮点,提升城市品位
深入研究我市的自然景观,准确把握特征,精心构思市区形象,使项目布局、街区设计和重要建筑设计融合自然特征、历史文脉和现代文明。突出抓好城市总体设计、城市道路景观规划,新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综合服务中心及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新汽车客运南站、第四中学和第四实验小学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的绿化、亮化、美化设计。
7、抓好建制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村庄规划的编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进程,以市域和乡镇域为单元进行城乡一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点和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
2019年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篇一积极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积极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精神积极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和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耕发[20XX]号)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文件精神,结合的实际,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土地整治活动,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二、编制原则
1、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和落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的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3、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统筹安排全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上下衔接;加强部门协调,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依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专家队伍,加强协作,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特别要考虑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主要任务
土地整治规划以20XX年为规划基期,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阶段性目标。规划数据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相衔接。
1、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范围等。
3、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围绕国家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4、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5、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6、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补充耕地管理体制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7、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推进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规划成果
1、规划文本。重点阐述土地整治的条件和要求,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土地整治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资金安排与效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2、规划说明。简述规划编制的背景,说明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确定的依据,以及规划方案拟定、论证、确定的情况。
3、规划图件。包括土地整治潜力分析图、土地整治规划图,以及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图、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增减挂钩等规划专题图。以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4、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评审论证材料等。
5、规划数据库。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标准建设。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20XX年4月)。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收集整理相关规划编制的文件、规程和标准。
(二)调查分析(20XX年5月)。以乡镇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等基础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
(三)拟定方案(20XX年6月)。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提出土地整治方案。
(四)协调评审论证(20XX年7月)。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五)评审报批(20XX年8月)。规划成果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六、工作组织
(一)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政府领导为组长,区国土、发改、农牧、财政、水利、住建、环保及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规划编制中重大问题,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整理中心、地籍、耕保、财务、登记中心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承担规划的编制组织工作。
篇二: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XX】143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XX府办明电【20XX】97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XX】10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镇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原则。科学确定村庄建设布局,确保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农村实际,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三)坚持体现民族特色原则。根据各地自然条件、风俗民情、居住习惯等因素,引导农户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建筑风格和建设户型,实现房屋内部现代化与外部特色化的和谐统一。
(四)坚持适度集中原则。积极探索在资源富集地、集市、城镇周边、公路沿线等区域集中规划、建设村庄,鼓励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滞后、地质灾害频发的居住点和小村并入大村建设。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自然环境、资源分布实际,统筹考虑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耕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布局。
三、目标要求
到20XX年底,用两年时间完成53个村庄编制目标任务,其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2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30个自然村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1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20个自然村建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四、编制要求
(一)把好规划政策。
1、村庄规划包括整治和建设两部分,在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实施,规划编制或修编应与土地利用、基本农田保护、交通、水利和国民经济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对村庄的性质定位、人口和利用规模、产业布局与发展、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预测和科学规划。
2、村庄规划建设要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引导拆旧建新,以整治“空心村”和利用荒山、荒坡地建设为主。占用耕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20平方米,占用荒山坡和拆旧建新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50平方米,坚持“一户一宅”,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地形,依山就势,不搞“一刀切”,不推山、不砍树、不填塘、不大拆大建,以“四通五清六改”(通路、通水、通电、通宽带网,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草炭堆、清粪堆,该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房)为主要内容,立足整治环境,抓好村庄,搞好房屋立面整饰和地坪硬化,拆除闲置旧房,集中建设畜厩,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4、低于30户的村庄原则上不做规划,可考虑整村搬迁至附近基础设施条件好的村庄。
(二)注重地形地图测量。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筹措资金和委托地形图测量,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技术指导。村庄地形图要以村部为核心,对近期拟定改造整理及新村建设的范围进行测绘,测绘比例尺要求1:500或1:2000,部分村庄采用卫星图片进行现状图采集。
(三)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让村民参与规划,特别是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规划经报批后要公开展示,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结合实际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庄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庄规划工作。
(四)完善规划内容、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行政村按“两图一书”(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总体规划,自然村按“三图一书”(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建设规划。同时,尽量采用《富源县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确保村庄规划工作达到规范要求,真正体现民族民居特色。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结合实际,按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标任务,把各个村庄规划编制进行捆绑打包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规划编制,形成以规划设计单位为主,镇、村委会、自然村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优质、高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五)抓好规划评审。严格执行《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报批程序,行政村总体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自然村建设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村委会审核,由镇人民政府批准。
(六)加强规划成果管理使用。村庄规划成果实行档案化管理,并按要求录入云南省村(镇)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XX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XX人大主席
成员:XX办公室主任
XX镇村建所所长
XX大河国土分局局长
XX镇林业站站长
XX镇环境保护所所长
XX镇扶贫办主任
XX大河财政所副所长
XX村委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建所,由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各村(居)委会大学生村官和村建所干部,具体负责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业务指导、计划任务分配和落实。镇人民政府作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事实主体,确保编制工作按时按期完成。
(二)提供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村庄规划工作经费省补助1000元/村,市补助1000元/村,县财政补助1000元/村,不足部分由镇人民政府自筹。
(三)抓好人员培训。加强规划编制队伍建设,以镇村建所干部为主,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为辅,通过现场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技术力量,提高规划编制技术人员业务素质。
(四)强化规范管理。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五)严格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对村委会、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要求规划目标任务的,将按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引领作用
导语:城市是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区,当大量的人口生活在一个相对狭小的地区时,就形成了一些共同利益要求,比如重组的公共设施(如学校、公园、游憩场所等)、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等,同时还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历史文化的保护等等。
城乡规划是城市未来发展前景的科学构思,是城市建设管理的蓝图和依据。丹阳市规划局一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规划工作,扎实履行城乡规划职能,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调控力度,进一步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领作用,以完美的追求、创新的举措,高起点、大手笔规划丹阳发展蓝图,拓展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为加快“四城建设”步伐,决战基本现代化,阔步迈进“全省第一方阵”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宏观规划上水平,致力增强规划的系统性
一个城市的准确定位和科学规划,可以生成巨大的发展动力。根据《丹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丹阳定位为沪宁线上重要的商品流通中心,新兴的制造业基地,具有江南水乡特色、历史文化悠久的现代化工贸城市。城市发展方向为:南延、西跃、东北整合。
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为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提升规划调控水平,我们编制了城乡一体化规划。确定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为“一核五心”的功能体系:“一核”即对现状城市核心区进行梳理整合,形成多功能的综合型服务中心。“五心”即高铁中心、南湖中心、云阳中心、司徒中心和大学园区。明确市域空间布局为四大功能区,即:中心优化提升区、滨江重点发展区、东南产业促进区和西部生态保育区。城乡居民点体系结构为“中心城区—新市镇—镇—农村社区”四级结构,统筹考虑城乡居民点,构建“1838”城乡居民点体系。
二、特色规划上层次,突出彰显规划的科学性
突出城市规划的“灵魂”和“龙头”作用,在总规基础上,我们利用新的科技手段编制管理和实施规划,突出城市特色,增强城市活力,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优化城市功能。高品位、高要求开展“6+1”重点产业园区规划、滨江新城总体发展规划、练湖水城建设规划、三河口地区城市设计等重要地块的`规划编制工作,合理调控城乡土地和空间资源,引导城市产业结构布局优化,坚持让每个区域、每个产业、每个项目、每栋建筑、每个景观等达到“合则和谐美,分则个性秀”,让城乡规划在推进“四城建设”步伐中勇挑重担。二是着重公益性项目规划设计,美化城市形象。加快推进万善公园扩建项目的规划建设,在原有万善文化的基础上,融入悠久的古运河文化,优化万善公园广场、地下停车场及周边道路设计,力求将万善公园广场打造成一个集运动健身、活动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重要城市景观,成为人们业余活动的首选集聚点。三是加快旧城改造出新,提升城市品质。坚持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要求,加快城北分洪道片区、城河北路西侧片区、华地百货二期片区等旧城改造规划,调整和优化老政府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学习和引进国内一流的设计经验,对优化布局结构、完善交通网络和水系等方面提出合理的规划指导意见。
三、规划服务求创新,切实提高规划的有效性
加强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效率优先、服务为本,提高服务水平,倡导“人性化”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和服务保障职能。一、强化业务培训。按照“分层定标,分岗培训,突出骨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确定“层级培养,名优带动;分岗培训,全员提高;创新模式,提高实效”的培训思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对业务骨干的培训,进一步拓展视野、创新思维、更新观念;对普通职工要求结合岗位实际和个人需求,通过参加各类规划知识及法律法规等培训,提高规划业务技能。二、狠抓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委员会制度,按照市政府出台的《丹阳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要求,组织开展好规委会的日常工作,提升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加强规划方案审核、规划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进一步完善规划公示服务,保障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规划执行定期评审制度,从机制上保证规划落到实处,增强规划实施透明度。三、提升队伍形象。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抓手,坚持高质量、高效率、优质服务。积极探索和完善“五个转变”,即:由服务承诺向主动策应转变,由简化工作流程向服务建设过程转变,由否决报备向献计献策转变,由依法查处向巡查引导转变,由例会会办向特事快办转变。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充当“先锋”的角色,主动承担起规划人应尽的职责,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全力建设一支能对丹阳提升品位,能为丹阳描绘特色,能对丹阳塑造形象,能给丹阳留足空间的规划队伍,积极推进丹阳又好又快发展。
市发展计划局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总结
20**年以来,我市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三个集中”,开展“加快产业发展年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点工作,与我市实施“八个一工程”发展战略和实现“一年提速、两年升位、三年争先”奋斗目标紧密结合,鼓干劲、添措施、抓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得到改善,社会总体保持稳定。___经济社会发展在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能够快速推进,主要是执行成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决心坚定、思路正确、措施有力。
一、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三个集中”不断取得新成果
按照“三个集中”的要求,科学编制城乡规划,打牢“三个集中”建设基础。编制完成“十一五规划”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业空间布局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以及全市25个乡镇集镇总体规划。强化规划严肃性,完成工业集中发展区(片、点)控制性祥细规划,羊马优先发展重点镇和街子、元通、怀远、三江区域重点镇以及7个成都市级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大力投建工业集中发展区电网、污水处理厂、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相继有40多亿元资金进入工业集中发展区(片、点)投资,工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光华大道___段建设全面起动,打通了三新路,建成了新南河大桥。争取成都市湿地生态示范区项目落户___,带动羊马旧城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片和新城区建设。街子旧城改造全面完成,羊马旧城改造进展快速。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逐年递增,城区和三个重点镇先后启动13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
一是抓工业布局整合,强化园区承载能力建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力度,不断推动新建工业项目进入集中发展区,以发展家具、皮革制品和建材三大主导产业为重点,依托现有龙头企业和产业基础,积极引进配套项目和上下游关联企业,加快产业集聚,已将全市工业项目规划到崇阳“一区”、羊马“一片”、元通“一点”集中发展。区、片、点规划面积17.79平方公里,已入住企业98户,协议投资44.92亿元,到位投资35.99亿元。去年实现产值21.4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产值的73;实现税收3120万元,占全市国、地两税总收入的36.6。预计工业集中度今年将会有较大幅度提高。承载能力建设方面。崇阳“一区”规划12.97平方公里,已入驻规模以上企业48家,总投资29.45亿元。其中已建成31家,在建企业8家,已签约待建企业9家。用工人数近5000人。今年集中配套建设2.5平方公里,已完成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羊马“一片”规划4平方公里,其中新建部分2.2平方公里,投资25亿元,将实行整体开发。现有企业40家,去年工业产值7.1亿元,税利2700万元;用工1.1万人;元通“一点”规划约1平方公里,实施滚动开发方式配套基础设施。
二是细化集中方式,引导企业进园区发展。实施“大集中套小集中,同类企业在集中区再集中”的发展思路,崇阳“一区”逐步形成“台州塑管工业园”、“家具产业园”、“中药材加工园”、“皮革服装产业园”和“武侯鞋都生产基地”;羊马“一片”形成中小企业产业园;元通“一点”形成建材产业园,进一步增强了工业的集约发展能力。引导企业进园区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支持企业扩张发展,把改扩建项目放到园区,进一步做大做强。今年上半年,新进园区企业14家,加上续建企业的投入,就完成投资9亿元。如全友公司投资3.5亿元。占地700亩,新建家具生产线和全友总部;在羊马片工业园新建300亩全友产业园,建成后新增500人就业,年生产能力达20亿元。丰丰食品、名仕嘉泰、正耀金属、新路桥特殊钢等一批投资上亿元的企业相续落户园区,有的`已建成一期工程,有的正在建设中。
三是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支持龙头企业扩张发展。按照“___建基地、武侯建鞋都”的合作意向,与武侯区政府签定了合作建设中国女鞋之都生产基地协议,20余家武侯区制鞋企业已与我市签订投资协议。基地规划用地6000亩,一期用地3600亩,并配套商住用地1000亩,用3至5年完成,引进企业200家,年产皮鞋达6000万双,年产值30亿元。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及时制定和落实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现有家具、皮革、建材等龙头企业加快扩张、做大做强,同时积极引导新建和技改项目进入工业集中发展,增强产业优势,提升企业形象。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一是明确错位发展思路。按照“一乡一品”发展战略,要求各乡镇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研究确定一个集中发展的产业,以农业产业化为抓手,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加快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
(一)高水平编制城市规划。对标一流,突出特色,进一步完善太原都市圈和南部区域规划,搞好重点地段、引领性项目、精品建筑设计。注重规划的前瞻性、权威性,形成以南部区域为核心、老城和古城为重点、城镇为基础、城乡统筹,多中心、多轴向、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规划目标和空间布局上协调统一,各类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相互衔接,形成统一的空间框架。加强三县一市县域规划及乡镇规划编制工作,引领城乡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城乡一体规划管理体制,强化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监督检查,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二)加快推进太原晋中同城化和太原都市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协调功能、整合空间要求,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太原晋中两市道路、供水、供气、供热等设施对接共建,实现互动、互通、共享,在同城化上迈出实质性步伐。落实省委“一核一圈三群”城镇化战略布局,加快完善由太原市区、晋中市区、清徐县城、阳曲县城构成的太原都市区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现代综合交通网建设,引领太原盆地城镇密集区发展,构建太原城市群基本空间框架。
(三)高标准建设南部区域。按照区域服务中心、创新科教先锋、交通枢纽门户、现代产业基地和文化宜居名都的功能定位,充分体现“现代化为基干、特色化为神韵、人性化为根本”的要求。以中心商务区为核心,先行建设优美环境和基础设施,逐步推进晋阳湖周边区域、晋阳古城大遗址等重点地段建设;切实搞好建设项目空间环境和形象设计,加快建设一批一流标志性建筑,全面打造历史传统与现代风貌相得益彰,山、水、城、林、人和谐共融的现代都市区。同步抓好产业布局和培育,实现产城一体化,力争五年内核心区初具规模。注重构建南部区域与老城及晋中市区畅通便捷的交通网络,形成现代化商务中心,推动城市重心南移。创新建设模式,实行政府主导下的公司化运作、项目化管理,确保各项目建设成为质优工程和城市形象工程。
(四)积极推进大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从提升城镇功能、支持支柱产业发展入手,大力实施“七个一工程”,加快推进“大县城——中心镇——中心村”融合连片发展,引导生产要素向县城、中心城镇集聚,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的小城镇。把县城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快大县城建设,引导生产要素、优势产业向县城集中,形成县域经济发展核心。加大县城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搞好垃圾综合整治,彻底改变城镇环境“脏、乱、差”局面。坚持规划引领,项目支撑、改革推动,支持已经形成一定产业和人口规模、基础条件好的乡镇尽快成为经济强镇和县域经济次中心,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在每个县(市、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特色中心镇予以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工业园、绿色农业加工园、现代农业种植养殖园。重点抓好清徐徐沟镇、古交马兰镇等9个省级重点镇和尖草坪区阳曲镇、娄烦县马家庄乡等7个市级重点镇建设。
(五)加大产业园区发展力度。把园区建设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抓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现有园区扩区步伐,创新园区体制机制,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和企业向园区集聚。经济区提高准入门槛,打造产业集群,培育研发职能,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疗等新兴产业。高新区在姚村以南进行扩区建设,培育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中试职能,坚持“产业基地与科技新城”同建的发展理念,加强与清徐城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协调,使配套设施更适宜产业发展,功能运转更适宜创业居住,城市环境更彰显绿色环保。民营区以现代服务业、物流业为主导,打造辐射黄河中下游经济区的重要物流集散中心和省城最大化的现代物流功能区;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打造宜居住、宜创业、宜流通的东部经济高地,近期以南北扩展为主,远期向东纵深发展。不锈钢园区依托太钢资源优势,有效扩大园区建设规模,加快园区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造一流不锈钢产业基地。加快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建设,扩建和筹建食醋工业园、太原铁路装备园、太原工业园、汽车配件工业园、物联网应用产业园、静脉产业园、东山低碳经济园、古交煤炭循环经济园等各类专业特色园区。统筹老城区与产业集聚区功能布局,推动城区道路、供排水和污水管网、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向产业集聚区延伸,衔接好专业园区发展与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突出园区特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周边农民就近转移就业。
(六)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按照一流规划建设标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村拆除、安置优先原则,结合城市发展总体思路,与片区改造相结合,实行统一编制方案、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商引资、统一整村拆除、统一建设安置模式,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提高效能,整体推进“十二五”期间,完成建成区范围内86个城中村和重点工程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城中村改造。通过全方位综合改造,促进城中村居住环境、生活条件、管理秩序、经济发展和文化等与城市全面融合,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大棚户区和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对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环境较差的棚户区和旧住宅小区实施整容、拆违、补建、配套整治工程,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拆迁改造任务,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北中环、西中环、建设路快速化改造,打通南内环西街、府东街、南中环西街等东西向主干道;开通西渠路、太行路等南北向主干道,使中心城区形成与外围高速环有机衔接,以快速路为骨架,主次干道匹配、“十纵十横加三环”的干道格局。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力争“十二五”期末轨道交通2号线、1号线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改造小街巷,配建停车场,形成路网长度、密度和动态静态交通体系科学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统。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二电六期工程、集中供热瑞光热电一期工程建设,采用集中供热、地热、太阳能等多种供热形式,将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和产业集聚区同步纳入供热管网体系。加大城市燃气气源、管线和项目建设,建设煤层气热电联产项目,2015年燃气气化率达到98%。加快老城区老化供水管网改造步伐,新城区管网建设和道路建设同步进行,扩大城市供水范围,启动分质供水,实行“一户一表”工程。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对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大力推行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规划建设新的垃圾终端处理厂或预备垃圾处理厂。加强城市防洪、消防、抗震等公共安全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八)加强住房保障能力建设。积极引导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市场调控监管,保持投资年均增长25%左右;优化商品房供给结构,鼓励开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廉租住房制度,大力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满足不同收入家庭、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20%足额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引导社会投资在产业集聚区建设职工公寓、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进入、退出动态管理机制,逐步拓宽保障范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及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九)加快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建设。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交通运输场站建设,提升公路等级。续建太(原)古(交)高速公路和太(原)阳(泉)高速公路,新建二环高速公路,连通太(原)佳(县)高速公路、在建的龙(白)城(赵)高速公路,形成太原二环高速公路,“十二五”期间争取建成太原市“两环七射”高速公路网格局。抓好108国道东山过境线、307国道东山段改造、省道双阳线改造、省道榆古线改造、古交娄烦过境线及太佳高速公路娄烦连接线等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修建环城货运通道,缓解城市过境车辆交通压力,彻底解决过境货运车辆对市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优化公路网结构,畅通市域出口公路,将黄寨——康家会、古交——米峪镇、潘家庄——岔口和清徐——东阳(晋中市)等县级公路改造提升为省道。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提高技术等级和路面等级,不断优化路网结构,提高公路通达深度和通行能力。加快农村街巷硬化建设速度,实现我市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逐步建立层次分明、运作高效,与民航、铁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协调发展的公路客货运枢纽场站体系,进一步巩固太原市国家公路主枢纽地位。
(十)加快园林绿地建设。实施园林绿化增量、城市公园升级工程,大幅提高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继续建设汾河景观带南延工程,重点建设华夏公园、长风公园、晋商公园、南内环西街公园、南寨公园二期、动物园二期、龙潭公园周边改造、兰泉公园、和谐公园、工业遗产公园、晋祠公园扩建等大型公园绿地,增设一批区级公园和专类公园。在旧城区开展园林绿化单位(社区)创建活动,建设街头绿地及居住小游园,栽植添绿,见缝插绿,拆旧造绿,扩大中心区公共绿地面积。全面开展主要道路、边山支河景观化改造,将两侧防护绿地改造成兼有休闲美化功能的带状公共绿地。结合环城林带工程建设要求,打造一系列高标准绿化郊野公园(包括晋阳湖公园扩建、太山植物园、汾河公园南延、柴村生态园、西山万亩生态园扩建等),作为城市公园绿地的补充完善。
(十一)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原则,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管理重心下移,引入企业化管理方法,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技术等手段,实现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大力推进“数字太原”成果应用,数字城管向三县一市延伸。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公交场站、公交换乘枢纽和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建设,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加强清扫保洁,重点整治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卫生死角;规范摊位摆设,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保证道路功能;规范广告牌匾设置,重点整治商店招牌(匾)乱设乱挂。通过精细化管理,达到“两年大变样、五年达一流”目标。
(十二)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构建符合国家政策的多元化融资平台,突破城市建设投资约束瓶颈。科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和改进商业性开发用地征收、储备、整理、出让等环节管理,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升值空间最大、经营业绩最好的融资平台上去,形成储备、增值循环链条,为城市建设提供可持续资金来源。积极引进太钢、太重、焦煤等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和民营企业参与城建融资平台建设,提升融资平台的偿债和抗风险能力。采用抵押、质押等方式,将道桥收费权、管网经营权、广告经营权等城市资源转化为城市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实现城市公用资源增值最大化。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拓展项目融资渠道,引入BOT、BT、TOT、信托等投融资方式,注重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争取世行贷款,发行城市建设债券,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十三)保障城镇化发展用地。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增量建设与存量改造并举,优先保障南部区域、产业集聚区等重点用地需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做好重点发展区域和项目集聚区近期建设用地涉及的集体土地征收前期准备,根据开发需要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情况实施转用征收,以供建设项目使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城乡用地结构调整为纽带,显化城镇土地价值,将土地级差收益返还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十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普遍关怀与重点关怀有机结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统筹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保,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努力解决体制转轨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三个全部,一个重点”。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巩固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水平,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与廉租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十五)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科学制定乡镇规划,创新村庄规划编制制度,形成市、县、区共同编制规划工作机制,分期分批完成我市新农村规划编制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求,继续搞好重点推进村建设,启动实施新农村连片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水平。抓好亮点连片示范区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省级重点推进村档次水平,充分发挥典型带动聚集示范效应,在每个县(市、区)集中打造不同类型的新农村建设亮点连片示范区,形成连片发展格局。深化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农村水、电、气、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维修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防汛抗旱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护机制。推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在完善提升“五个全覆盖”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新的“十个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网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结合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推行“村清扫保洁、乡收集管理、区集中运转”的环卫管理模式,形成城乡清洁卫生一体化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农村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和清洁农业。积极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历史遗留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开展集中连片村庄区域性污染综合整治。广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推进以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主要内容的“三清工程”和以村庄硬化、绿化、净化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整治。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具体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
[本网] 2009-01-23 11:23: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闽政办〔2009〕17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我省“两个先行区”建设的过程中,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是当前城乡规划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是指导福建发展的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协调福建省各城市发展、统筹区域重大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区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积极推进区域规划编制实施。积极开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加强对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以及城镇密集地区协调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跨区域的城镇密集地区协调发展规划编制由共同上一级政府牵头,所涉区域市(县)政府参与的工作机制,具体工作由城乡规划及相关部门落实。
完善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和《福建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要将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列为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统筹兼顾城镇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民生产生活需要。在城镇总体规划中,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对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总体规划,市、县、镇政府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及时组织修编;规划期限到2010年的,要在规划期限届满前完成修编和报批工作。
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要严格依据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与近期建设规划相衔接。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加快城镇规划区内近期建设用地和拟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违反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先修改总体规划并报经批准后,方可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开展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保证总体规划有序实施。要对规划期限内的近期建设作出科学预测和合理安排,将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及近期拟出让的建设用地纳入近期建设规划。
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尽快确定应当编制乡村规划的区域。编制乡村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森林、水域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镇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突出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城乡规划区与风景名胜区重合区域,城乡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保持一致。
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前的技术审查工作、设区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备案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
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许可行为。要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把规划许可关,对于不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规划许可;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未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注重维护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修改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开展镇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试点工作,选择一批省重点中心镇作为试点,由镇政府核发所在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务上接受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对于村民在乡村规划区内的原有宅基地上建设住宅的,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闽政〔2004〕21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完善城镇规划区内个人建房管理措施,市、县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城镇规划区内危旧住房居民的安全问题。对原住房确已形成危房的,应当及时组织迁出安置,符合条件的,在分配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时予以优先解决,确保安全。
加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规划管理。城市公共绿地、教育用地内不得批准作为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商业、旅游、娱乐、文教、体育、办公等公共建筑及工业生产性用房不得以临时建设名义报批;对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有影响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不得批准。临时建设为商品房售楼屋或工地建筑工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该建设项目工期。其他临时建设使用期不得超过两年,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审批机关经核实后可批准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两年。加强临时建设批后监管,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设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责令建设单位或个人限期拆除,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严格核实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制度,严格核实规划条件,保证规划条件落实。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条件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三、强化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完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审批、修改、实施城乡规划的监督,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予以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将经批准的城乡规划依法公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监督人员,及时发现违反城乡规划的情况,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受理社会公众对违法建设案件的举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城乡规划全面实施。
加强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省重点中心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城镇规划区内建设行为的巡查,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责任制,做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加大对城镇规划区内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力度,对于未经用地审批,非法占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由国土部门负责查处;已取得用地批准文件,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由城乡规划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加强城乡规划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实行持证检查制度,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四、加强领导,推动《城乡规划法》全面贯彻实施
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集中学习《城乡规划法》,研究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具体举措。要将《城乡规划法》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宣传。各级公务员培训机构要将《城乡规划法》列为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清理与《城乡规划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抓紧修订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提供保障。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地方部门协作。坚持“统一规划、整体布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城市联盟工作,促进区域规划实施。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统一管理制度,不得下放、分解、委托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权。要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实施城乡规划管理,认真落实《城乡规划法》各项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