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永城市未来发展的市中心区在哪里?
永城市是国家优秀 旅游 城市,河南省重点建设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淮海经济区核心城市之一。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根据永城市(2015——2030)城乡总体规划,未来的永城城市发展中心区位于,东至东外环路和产业集聚区东片区,西至永芒路和西城区(老城区),北至规划北外环路,南至规划南外环路,局部地块与规划的南三环路相接,中心城区规划面积为83.90平方公里。
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将达到52万人,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达到80万人。
永城市的城市定位为:国家能源基地,生态宜居城市,豫鲁苏皖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根据永城未来“永淮一体化”发展规划 来看,永城主要发展 以东城区和开发区以及未来可能会继续向东拓宽发展的茴村镇,苗桥镇,高庄镇(永城开发区就位于此镇)和淮北市区连片或者一起发展。外加一个特殊“副市区”芒砀山 旅游 区 (芒山镇,条河乡,以及薛湖的部分地区)老城区可能会逐渐走出 历史 舞台。这个就有外地网友(包括河南省内,商丘其他县区的网友)询问过,为什么一个小小永城县级市有那么多“市区”:东城区(永城人又叫新城区)、西城区(永城人也叫老城区)、开发区(永城人叫经开区,产业集聚区) 旅游 区(芒砀山附近地区)。按照行政级别永城是县级市或者县是没有权限规划那么多市区!所以,可能老城区会逐渐淡出舞台的可能性很大,不再建设老城区和新城区一样的建设力度。另外永城“副市区”芒山镇是永城无论在市政方面还是其他方面是一直以来都是和演集镇侯岭镇一样享受“市区”待遇的。境内有多条重要高速,一个高铁。芒砀山 旅游 区的 旅游 经济是贡献永城主要财政收入之一。所以芒山未来可期。
作为一个永城人来说!个人认为永城的未来发展城市中心应该是东至文化路南起欧亚路,西至芒砀路北到淮海大道这片区域!这个区域有四馆两中心以及几个商业区为支撑,并且高速入口也很近!应该是这样的
永城的发展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中心,在老城自然以老城为中心,迁入新城后也呈现出了不同的中心区,2010年前永城的市中心是欧亚路以南区域,2010年以后永城的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尤其是欧亚路以北至311国道以南区域,这里城市配套设施齐全,四馆两中心、 体育 运动中心、中央公园、各大商业综合体齐聚。未来还要建设永北新区,从永城规划图上看,永城城区呈南北走向,欧亚路以南至沱南算一个版块,欧亚路至311国道算一个版块,未来311国道以北是永北新区,等发展一定阶段后,无论是从地理中心或是配套来讲,欧亚路至311国道这一版块将会成为永城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中心。
再好的蓝图也需要产业做支撑,必须摆脱能源占大头的经济结构,不然等煤掏空了还靠啥呀,子孙靠塌陷坑是无法生存的!
永商一体化’,把永城市打造成为商丘市的副中心城市,符合永城市、商丘地区,河南省委省政府的规划建设要求。商丘是河南省第二大枢纽性中心城市,国务院规划建设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河南省中部崛起‘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群。河南省委对永城的要求就是辅助商丘做好河南省第二大枢纽性中心城市,辅助商丘市打造苏鲁豫皖四省结合处的副中心城市。‘永商一体化’共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作为商丘市副中心,永城未来发展情况如何取决于商丘市未来发展如何!河南省中部崛起有多强!国家对河南省未来规划定位,四省交界地方,四不管地带,跟着谁都不如自己强大,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
其实我们是抗议的,永城往东发展,都发展到安徽了!这是不合理的,应该往西部发展才对。因为永城西部人多!河南省永城市的不发展自己难道去发展安徽吗?你又不属于安徽!
无论市中心在哪里,城市要发展都需要经济来支撑!城市发展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让老百姓能过上好日子吗?不能一味的搞高大上!多发展工业产业农业,只要有实业留住人才,家乡还愁发展吗!
不用想了,肯定是建设路、中原路和雪枫路汉润大道这块了。规划的人工河马上就好,城市之星飞速建设中,那一片公园什么都有。
永城市国土资源局
永城市位于河南省的最东部,是河南省东引西进的桥头堡,北依陇海,东傍京沪,永青铁路纵贯市境,311国道、连霍高速、永淮亳高速和已规划的郑徐高速铁路横穿东西,通讯发达,人口密集,是周边10个县市中最大的物资集散地。永城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5个重点扩权县市之一。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89.3亿元,增长8.3%;财政总收入53.8亿元,增长24.5%,总量居全省第一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增长11.3%;农民人均纯收入5428元,增长14.4%。
夏思邦党组书记、局长(副处级)
刘怀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孙建华 副局长
王振华 副局长
赵显俊 副局长
刘松峰 纪检组组长
张俊华 党组成员
曹春光 党组成员
王登峰 党组成员
彭永 党组成员
夏思邦简介:永城市裴桥镇夏平楼村人,1958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3年12月~1985年在部队服役,历任班长、收发员、保密员、军务参谋、连政治指导员;1985~1986年,在县物价局工件;1987~1993年,任永城县政府办公室办事员、信息科长;1993~1996年8月,任永城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8月~2002年2月,任侯岭乡党委书记;2002年3月,任永城市土地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2年6月至今,任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0年6月享受副处级待遇。
【机构设置】根据《中共永城市委永城市人民政府印发见的通知》(永文〔2010〕20号)规定,永城市国土资源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股、耕地保护与地政地籍股、土地利用股、用地审批管理股、测绘股、执法监察股(信访股);中共永城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除上述内设机构外,现有机构:计财股、人事股、宣教股、总工办、复垦股、建设用地股、团委、工会、政策法规股等;二级机构有监察大队、测绘队、评估交易所、土地整理中心、收购储备中心、信访大队、复垦公司、新老城有偿使用办、新老城发证办等;辖城关镇、苗桥、酇阳、茴村、十八里、陈官庄、城厢、侯岭、太丘、演集、顺和、高庄、蒋口、龙岗、陈集、卧龙、芒山、马牧、薛湖、酇城、刘河、大王集、条河、双桥、裴桥、黄口、李寨、新桥等29个国土资源所。永城市国土资源局现有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411名,实有干部职工490人。
【土地资源】根据二次土地调查成果,2010年永城市土地总面积为202053.25公顷,其中,耕地13759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10%;园地1548.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7%;林地10188.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4%;草地266.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528.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9%;交通运输用地6744.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836.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6%;其他土地344.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
【耕地保护】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2009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期中考核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2010年3月,永城市政府与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及乡镇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国土资源局与国土资源所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为积极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永城市国土资源局申报了陈集、李寨和苗桥三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项目总投资3180.15万元,涉及总面积为1622.85公顷,新增耕地51.08公顷,新增耕地率为3.15%,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已编制完成。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度共完成农用地转用161.37公顷,完成土地征收和审批217.04公顷。2010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建设规模为186.29公顷,投资预算为585.43万元,新增耕地为158.84公顷,新增耕地率为85.26%,该项目新打机井35眼,道路及电力等工程正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陈集镇中心安置社区、李寨镇庞庄中心社区和苗桥镇韩阁中心社区三个试点村的规划于2010年12月18日通过了商丘市的评审。陈集镇中心安置社区一期工程已经竣工。苗桥镇韩阁社区对高王庄和韩阁两个自然村旧庄盘进行了复垦,新增耕地420余亩。李寨镇庞庄社区已拆迁135户,新区入住155户,新增耕地110亩。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再创新高,全年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4宗,面积1901.0355亩,其中,商住用地3宗,商业用地1宗,工业用地10宗,共收取土地出让金57066.932万元。
【地籍管理】2010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民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建设新居,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有关规定。统一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改变了以前多头并管的混乱现象,共办理了农村宅基用地手续1500宗,国有土地使用手续171宗。在确保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二元结构,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实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2010年共上报两批次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第一批批准文号为豫国地资函〔2010〕号,批准时间为2010年12月2日。项目建设新区面积21.019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占用耕地面积20.4002公顷。折旧区25.0944公顷。建新区21.0195公顷中用于新农村建设的为19.3487公顷,乡镇企业用地为1.6708公顷,主要为马桥的唐庄社区、十八里乡孙园社区、陈集的刘河社区。第二批次在申报办理中。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共组织上报用地290.8528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6批次计153.2273公顷、乡镇建设用地4批次计112.8755公顷、单独选址项目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顺和煤矿配套工程征地24.7500公顷。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共办理划拨用地8宗,计327.9872公顷。为规范土地交易市场,防止土地隐形市场及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促进国有土地资产的增值保值,对原划拨用地改变用途或交易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基准地价政策,并对评估地价及出让面积进行审核。经永城市政府批准,共补办原划拨土地出让手续26宗,协议出让(补缴出让金)用地18宗,面积20.19公顷。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作指导,积极保护永城市征地涉及农民及拆迁户的利益,保障失地农户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建设稳定有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前提,2010年度批准土地涉及用地补偿款共计1.57亿元,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宣传教育】2010年,为加大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市29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粉刷标语500余幅、2万余平方米;出动违法用地整治宣传车200多台次;悬挂宣传条幅150多条;制作宣传版面60余块,编发简报60期。与中国移动联手,利用手机短信的形式把卫片执法和土地集中整治动态等信息在第一时间发送给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各局委、各乡镇以及各大企业负责人,保证了土地整治信息和整治动态发布的广泛性和时效性。“6·25”全国土地日当天在市东方广场举办了以“一寸土地一寸金,管好用好万代情”为主题的庆祝第20个全国土地日大型文艺晚会,5000余名群众观看了演出,达到了预期宣传效果。
【廉政建设】2010年,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顿”、“廉政文化建设年”、“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两整治一改革”等主题活动。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地参加学习,展开讨论,接受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自律意识、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加强监督监管机制,杜绝商业贿赂行为、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参与审核土地整理中心财务账目9起;参与局重大事项评审工作6次;参与土地复垦项目验收13起;全年介入土地“招拍挂”全过程3次。建立健全“马上就办”机制,提高办理群众反映问题的效率和质量。2010年,群众网上投诉7起,答复7起,结案率、群众满意率、评审打分均居第一。发布纠风在线网上信息386条,位居永城市同级单位第一名、商丘市国土资源系统第一名。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及节日期间公车“休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省委“十二条规定”,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共检查场数7个,抽查人数12人,无一例奢侈浪费行为,无一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测绘管理】2010年,坚持贯彻“技术求新、测绘求精、服务周到、与时俱进”的质量方针,坚持“公正、诚信、专业、快捷”的服务理念。始终把提高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作为事业发展的根本。全年累计完成土地勘测定界300余宗,合计20150亩。协助省规划院济祁高速40余公里的勘测定界。购置了CORC单机站一台,大大提升了测绘工作的效率和精度,为更快推进永城的数字化城市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执法监察】2010年,为保证和保障土地执法监察人员文明执法、秉公办案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执法职能,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巡回检查登记制度》、《案件会审制度》、《听证制度》、《重大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及《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按照省、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对辖区内砖瓦窑厂进行清查、梳理,严格把好质量关,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新型墙材(砖厂),实行跟踪监管。对以新型墙材名义生产粘土砖及生产工艺不合格的20座窑厂停产、停电,对没有烘干设备的窑厂限期增加烘干设施。新增烘干设备窑厂8家,通过治理整顿,复耕土地480亩。
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卫片检查,根据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反馈情况,涉及永城市12个乡镇,卫星图斑32个,占地面积943.4亩。根据永城市政府安排部署,组织执法人员120余人次、车辆60余台次,对全市进行大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抽调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对32个图斑进行摸底核查、登记入档。对卫片涉及的2宗违法用地,该移交公安局的移交,该移送法院的移送。2010年度(第十一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市共监测图斑136个,分布24个乡镇,图斑面积2432.2亩。2010年,结合《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及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对全市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巡查,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76起(含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855.7亩,移交公安局16起,移交法院70起,移交纪检监察机关8起。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达到97%以上。
【信访工作】2010年,共受理各类土地信访案件72起,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信访案件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3%。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0年9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座谈会”在永城市隆重召开。2010年,信访大队长吴玉军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杨辉敏)
河南永城在北发展还是在南发展?
明显是向东发展。 以中心市区为范围辐射周边城镇不现实,永城的市中心不在全市中心,全市中心位置十八里镇真是个尴尬的存在,他并不能发挥中心位置拉动周边经济。永城已经把自己目标列的很清楚了, 永城要打造成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最具活力的城市 ,说白了就是努力 融入永淮一体化(永城,淮北,永城淮海徐州 )。所以 永城城区未来是越来越往东发展 。至于商丘地区副中心我觉得很遥远,永城距离商丘市区太过遥远。商丘副中心应该给宁陵和虞城县。虞城县承接了商丘地区的部分产业转移,而且这两年商丘的城区扩建都是优先考虑的虞城。同时梨乡宁陵也是商丘很看好的一个地方。商丘的副中心真的在距离商丘有120公里的永城吗?根本不现实。这是硬安。
永城市区南北协同发展,永城各乡镇以市区为中心辐射发展,其中芒山镇为永城市副中心。
根据 永城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 显示,永城市城市性质为: 豫鲁苏皖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这就要求永城市城市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辐射下辖的各乡镇:芒山镇,蒋口镇,酂城镇,马桥,陈官庄。形成 中心引领,圈层发展 的模式。
而永城市中心城区作为发展核心至关重要,根据规划指出:永城市中心城区发展: “南北生长,统筹发展” 。南部大力发展产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北部大力建设城区。
永城市中心城区发展规划偏重于新城区,老城区发展方向为:“ 历史 文化街区”。主打 历史 牌,目前老城崇法寺古迹正在修建中。期待永城老城市区重现辉煌!
河南永城规划局局长刘勇简介
刘勇同志永城城乡规划编制中心,男,38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永城市规划局局长。
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我市永城城乡规划编制中心的城市规划建设事业中,为我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做永城城乡规划编制中心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多次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个人和全市城市规划建设先进个人。被评为河南省建设系统诚信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优秀个人称号,被评为城乡建设经营工作先进工作者,被河南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城市规划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被评为永城市建设系统先进个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公务员。评为优秀公务员。
一、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刘勇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发展观,在实际工作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永城城乡规划编制中心了许多建设性的想法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全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在工作中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
二、精心做好工程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刘勇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从事过工程审批管理、设计审查管理等多项规划管理工作。在工作中他务实肯干,积极向上、兢兢业业,多年来,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三、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造性地开展本职工作。
一是在工程审批中实行了工程证副本制。工作中,刘勇同志提出了在规划工程审批中实行工程证副本制度(备案制)。该项制度,得到省建设厅的认可,并在全省以规划审批制度形式推广。
二是在科室管理中推行了第一接件人制度。绝对杜绝生、冷、硬现象的发生,树立了规划审批管理的行业形象。
三是在编制规划设计条件工作中建立了联络机制。与国土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络机制,在规划条件编制中,提前沟通,把问题解决在前面,避免反复,缩短编制时间。
四、务实规划勤政高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项目审批工作中,刘勇同志改变工作方法,改善服务态度,变审批为服务,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为建设单位提供超前服务。
五、多方组织协调沟通,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做好服务。
刘勇同志在完成大量日常工作同时,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的协调工作。
二是根据市领导的要求及局工作安排,对部分单位的历史问题进行处理,解决了多年没有解决的难题,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也保持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积极落实政府的城市发展思想,参与组织政府重点项目工作。
刘勇同志,时刻坚定自己的人生信仰和人生追求,铁人精神,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开创永城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新局面中去,投入到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高科技现代化城市的工作中去
明知违法也听命到底官大还是法大?
因执行内容违法的“会议纪要”,两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在国内尚属首例。12月4日,中国宪法日,此时审视这一案例,有着特别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中清晰地看到,法律在一些官员心中到底算什么。
为让开发商同意停建被老百姓投诉的车库,河南省永城市政法委书记张某,委托永城市副市长和永城市住建局局长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允许开发商给俩小区增高楼层。
显然,这是一份蔑视法律和公共利益的文件。但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夏明旭和该中心时任用地规划股股长刘予永,在明知“会议纪要”违法的情况下,仍然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给开发商办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要说明的是,永城市住建局全称是永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仔细想想,信息量好大!
开发商横竖不吃亏,领导横竖做好人。楼层增高乱象,屡禁不止,从这个案例里或可看出一些内在原因。经过这番“腾挪”,开发商稳赚不赔,领导说不定还能博得为民办事的好名声。
周口市中级法院认定夏明旭、刘予永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夏明旭不服,称自己是执行职务没有滥用职权的故意,但法院认为,其作为规划单位主要领导明知“会议纪要”违法但仍去执行,属滥用职权。
忍不住“同情”两位官员3秒钟。一边是法律,一边是领导意志。他们只能听一边的,连两不得罪的机会都没有。可以想见,无论他们选择哪一边,都会有“后果”。但相比之下,选择站在领导一边,坏处最少。第一,听话,会被领导视为“懂事”,“大局”为重嘛;第二,就算被曝光,也不会怎么样。违法的“会议纪要”,在国内屡屡出现,但此前,我们听说过执行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子吗?
从法律和职责出发,他们当然应该抗令不遵。但是,两位官员若是坚决抵制这份违法的“会议纪要”,用脚都能想出会有怎样的结果。
官大,还是法大?此案再一次“提出”了这一问题。
毫无疑问,官再大,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为官者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但是在一些地方,这一规则还是被“权大于法”的“官念”给冲撞“骨折”。
为法院的铁面无私点赞。但必须看到,“唯官”意识,不只是存在于两个被追责的官员身上。推行所谓会议纪要的有关官员,难道就没有这个意识吗?
近年来,“会议纪要”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几乎成了权力乱作为的代名词。一些负有领导责任的官员,难脱干系。
说白了,这两名官员是被上面的领导挖了一个大坑。因此,也该问一句,那些挖坑的领导,你们还好吗?
人情世故很难讲。
河南2名公务员因执行领导指令获刑,具体是什么情况?
河南2名公务员因为执行领导错误指令获刑,具体是什么情况?
这事说来话长,几年前,河南永城市委为了解决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平衡各方利益,市委领导开会研究决定,允许开发商在楼盘顶部加盖楼层 ,以增加面积,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指令。会议纪要下发后,时任中共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党组书记、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的夏明旭,和时任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用地规划股股长刘予永,接到会议纪要后,没有进一步征求市委意见,直接为开发商违规加盖楼层办理了许可证。
开发商在在建楼盘上增加建筑面积,获得不菲收益,但业主却没办法按正规流程办理房产证。案发后,法院一审判处夏明旭、刘予永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二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法院二次审理,维持原判。原因是二人作为规划单位的主要领导,深知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程序等相关规定。可二人明知有错,仍然执行错误指令,致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存在明显过错。
按照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调整容积率。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不能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法律程序调整容积率。这么明显的错误还闭着眼执行领导指令,受处罚是情理之中的。
大家也许会提出疑问,上级领导指令错了,下级不照做得罪领导,照做又要背锅,那下级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相关规定,公务员执行上级命令,在明知指令错误的情况下,可以向上级领导请示确认,如果上级领导不改变决定,执行后果由上级领导承担。不确认直接执行错误命令,执行后果由公务员承担。其实,不光是公务员可以依据该条款保护自己,职场中,遇到上级错误命令,也可以借鉴该条款,请示领导,取得证据,从而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