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哪些图纸?

总体规划图纸包括:市域布局现状图、城市现状图、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用地评定图、城市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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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那些图呢?

(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

(二)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

(四)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文本中控制指标相对应);

(五)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

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

2.规划保留建筑;

3.公共设施位置;

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字串4

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

必要时4、5两项可单独绘制。

(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与 城乡总体规划图之间的矛盾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的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

这不是国土部门的权限,是人民政府的权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

你说的这种现象,其实所有的国土部门包括政府都知道。但,法律定下来了就要执行,这个你是没办法改变的。

如何看一张城市规划图?

城市规划图是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的主要成果之一。规划图所显示的区域面积很大,常用小比例绘制,而上述的各项规划意图、城市布局及指导思想又必须准确、直观、形象、简练地表达在图纸上。所以,在编制城市规划图时,要把规划内容包括的各种项目(如工业、仓库、居住、绿化等用地、道路、广场、车站、港口等位置,以及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工程管线)用最简单、最明显的符号或不同的颜色表达在图纸上,采用的符号和颜色就叫做规划图例。图例的作用不但是绘图的基本依据,而且是帮助阅读和使用图纸的工具,在图纸上起着语言和文字的作用。每一图例都赋有特定的表达内容。

正确地选择和使用规划图例,可使规划图能够更准确、清晰、全面地提示和描述某一特定条件下城市建设的面貌和远、近期发展的规划设想。 2.图例分类

图例分为用地图例和工程设施图例。

1)用地图例(1)按照城市建设现状和将来建设意图可分为现状图例和规划图例

(2)按照表示的方法和绘制特点可分为单色图例和彩色图例。单色图例即运用符号和线条的粗细、虚实、黑白、疏密的不同变化构成图例;彩色图例即运用各种颜色的深浅、浓淡绘出由不同色块、宽窄线条和彩色符号构成的图例,彩色用地图例一般采用的颜色是:

①熟褐色表示工业用地及工厂;

②紫色表示仓库用地;

③红色表示公共建筑物;(党政机关、大中专学校可注上文字)

④白色表示道路广场;

⑤蓝色表示河、湖、水面;

⑥褐色表示铁路、铁路站场;

⑦灰色表示飞机场、停车场等交通运输设施用地;

⑧绿色表示各种绿带、果园、苗圃、农田、菜地和牧场。

2)工程设施图例

工程设施图例也分为单色图例和彩色图例。

(1)单色工程设施图例包括用地分析图例、工程设施及其构筑物图例和各类工程管线图例等,主要供绘制城市用地分析图及有关工程设施规划图使用;

(2)彩色工程设施图例习惯用色:黑色表示道路、铁路、桥梁、涵洞;蓝色表示水塔、水闸、泵站等;蓝色表示给水管线;绿色表示雨水管线;褐石色表示污水管线;红色表示电力电信管线;黑色、灰色、黄色表示工业管线。

上述各种彩色图例在实际绘图中可不必强求与参考图例上的色彩及浓淡完全一致,应视其内容、表现的重点和整体构图的色调来决定,如公共建筑用红色来表示,它可以是枣红、朱红、粉红等,只要属于红色系列即可。每张图使用的图例多少不限。为便于识读,一般应在总图的左下角或其他位置标示出本图使用的各种图例。

用计算机绘制规划图,其色彩图例的颜色,待新标准颁布后执行。

单色图例和彩色图例的各项是一一对应的,在适用范围、表达方法上完全相同,只是颜色不同。 二、其他 1)图名 图名即图纸的名称(大标题)。 在规划图上没有标题栏、会签栏等。图名一般横写在图纸的上方或其他适宜的位置。通常采用仿宋体字、黑体字或隶书书写。字体较大,一般大于14号字,大小要与图幅幅面协调。颜色一般与图纸边框用色相同,参见本节所附各规划图。

2)图笺 标明图纸编绘的单位和时间,一般放在图纸的右下角。 3)风向玫瑰图 表示该城市主导风向和风向频率等,一般应放在图纸的右上角。 4)比例尺和比例 规划图上一般应画比例尺,并注上比例数字。一般放在右上角风向玫瑰图下边,也可放在图幅内的其他位置。 5)规划年度 说明实施规划期限,一般在规划总图和近期建设图上标注,如1995~2010。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第四条 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第五条 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第六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第七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第八条 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第十条 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第二章 总体规划的编制第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二)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三)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四)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第十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织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三年至五年。第十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四)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八)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十一)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十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十四)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城市规划图中M1、M2、M3代表什么,有何区别?

M1、M2、M3分别代表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

它们的区别是:

一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指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城市规划图的概念: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