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规划师应掌握哪些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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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需要了解并掌握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实务等相关知识。
城市规划需要的资质有哪些
具备承担复各种城市规划编制制任务的能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申请甲级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规划为主业的单位,符合规定资质标准的,均可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谁知道,要当一名城市规划师,需要什么条件
上面2位说了很多,很仔细,但是我希望你还是到专门网站去找找,也可以参考上面2位意见,不过你可以到上学吧网站去看看,
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上工作。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
城市规划公司需要具备什么能力城市规划公司需要有哪些要求
城市规划公司需要具备什么能力?城市规划公司需要有哪些要求?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是专业的城市规划公司,以下是相关的介绍: 城市规划公司的技术优势要求: 城市规划公司提供最优秀的规划成果和服务城市建设的规划咨询研究。城市规划公司需要在城市各类型的规划研究及市政工程规划和实践方面积累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城市规划制度及发展研究、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近期规划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方面,城市规划公司在现代物流业规划研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研究、城市产业布局规划、水资源规划研究、工程规划设计及各类专项规划研究领域,同样需要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突出的业绩。 城市规划公司的智力资源: 在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专业队伍的工作上,城市规划公司要不遗余力,拥有一套独特的方法和体系。城市规划公司员工技术专业要涵盖经济地理、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城市经济、环境保护、交通规划、市政工程等多种学科,具有雄厚的专业人才储备和多学科研究设计能力。城市规划公司要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哈工大、中山大学、中科院以及境内外多家咨询公司、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拥有由国内外150多位著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保证了城市规划公司雄厚的智力资源和强大的综合实力。 城市规划公司的研发要求: 城市规划公司需要完成各地规划、设计、研究项目,和各种国家、部、省、市优秀规划设计或科技进步奖。城市规划公司在全国各地的规划招投标活动中,完成一定项目中标,显示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城市规划公司需要在全国性各类刊物上发表数百篇学术论文和专著,其中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丰硕的学术成就才能有效地推动城市规划公司技术的进步。 城市规划公司的质量保证: 城市规划公司需要在城市规划行业中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过多年运行和持续改进,建立适合行业运作、符合标准要求、系统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体系,在管理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效地控制和规范了项目运作,给城市规划公司提供了可靠的管理制度。
学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应该具备哪些基本功
城市规划的基本功包括:规划设计能力,制图能力,利用卫星定位系统规划的能力等。
我国正在走城市化道路,在行政管理的模式还未完全转型的背景下,城市化是中国加快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就把行政管理与城市管理结合起来。作为一个优秀的城市管理者,所要具备的素质是对一个城市历史的了解、对城市文化的了解和对居民生活的了解。
懂得社会调查、社会统计(数据统计和资料整理),另外,还要学习研究问题的视角,不仅要形成自己的见解和理论知识,还要学会做人的准则;学会自己寻求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应用所学到的知识。
城市规划资质需要哪些人员
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申请甲级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规划为主业的单位,符合规定资质标准的,均可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城市规划师都需要具备哪些学问
一、考试简介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9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2000年2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2001年5月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被用人单位聘任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考条件
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九)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2000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8年以前(含1988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5年以前(含1985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1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实务
成绩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全部科目的合格成绩;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必考科目的合格成绩,方可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2008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是11月29、30日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每年5、6月份。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
作为一名合格的城市规划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作为一名合格的城市规划师应该具备的条件,有过硬的专业技术还有对整个城市的整体规划设想。
报考城市规划师的条件
可以的。你的应该属于“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内工作满5年”。
加油!容 我也想考,不过才毕业1年,慢慢积累。。。
第七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五)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七)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属于哪类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新办这类资质是需要从丙级办起的,那么今天我们就从丙级说起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如下
1、有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4、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5、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6、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4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
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
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1、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2、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3、详细规划的编制;
4、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5、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三)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1、镇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除外)的编制;
2、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3、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4、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5、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城乡规划资质开始办理,先来了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定
城乡规划资质等级:城乡规划编制分甲、乙两级,丙级监管部门已经取消,新办都是以乙级开始申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4 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 1 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8 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5 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 10 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六)有 4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标准 :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2 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 1 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5 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0 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 4 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六)有 2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技术人员备注: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 70 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 4 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60 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 2 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 60 岁以下,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 70%。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乙级承担范围和规定:
甲级城乡规划 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乙级城乡规划 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20 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 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实施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第四条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第五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第七条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六)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八条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六)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五)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六)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4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
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第十一条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第十二条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第十三条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除外)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从事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并将资质标准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国土空间规划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的单位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有法人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其中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3.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4.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5.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6.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申请资质升级核定的,需取得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满2年。
城乡规划乙级资质人员规划师:就需要满足工作10年么
1.总体要求。注册规划师不少于 4 人,年龄应当在 70 岁以下 (要求详见“(三)专业技术人员”第 4 条所列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具体时间认定以企业提交申报资料的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节点的认定,以下皆同)。注册规划师无需核对专业,需要核对其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是否与资质申报单位一致。
2. 注册规划师与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规划师视同具有中级职称,两者可以重复认定。具有城乡规划高级职称证的注册城乡规划师可以重复认定为城乡规划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人员 (缺技术人员可以留言或私信)
1.总体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2 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 1 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5 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0 人;
(2)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评审主体。评审机构为国家各部委、各省市人力资源职称评定主管部门
(职称证上的章应为国家各部委、各省市人力资源职称评定主管部门公章)。企业自行评审颁发的规划专业高级、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各类人才服务交流中心、信息交流服务中心、各类高校等机构颁发的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原则上不予认可;如上述单位确有城乡规划专业或其他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资格,要求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函或授权进行相应职称评审的证明文件。
(3)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要求额外提供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职称评审批准文件进行佐证,提供的予以认可,不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①职称证没有载明工作单位;
②相关学历证是函授;
③毕业时间低于以下标准的。高级职称:大专 14 年、本科 9年、研究生 7 年、博士 2 年;中级职称:中专 10 年、专科 5 年, 本科 4 年、研究生 2 年。
(4)有多余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替代相应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但应满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及注册规划师以外)年龄应当在 60 岁以下且不能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要求。
(5)涉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上职称评审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的,要求提供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应含原单位联系人和固定电话,并加盖公章;原单位不存续的,要求提供原单位上级部门出具的单位不存续的证明或登记不存续等可以说明的公开材料。
2. 城乡规划专业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认定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下一种情况的相当于城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下一种情况的相当于城乡规划专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1)具有城乡规划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
(2)技术职称证书上专业名称或所从事专业一栏注明为城市(镇)规划、城乡规划、城市设计、规划设计、城市与区域规划、 土地工程、规划管理等的人员。
(3)具有本科以上城乡规划专业学历证书的人员。主要包括: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城市与区域规划、资源环境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经济地理、人文地理、城乡规划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等。
(4)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即视同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认定
(1)其他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地理、测绘、市政、环境、风景园林、土木工程、经济、地质工程等与城乡规划直接相关的人员;以及艺术设计、新闻、会计、财务、统计、法律等与规划工作开展有关的人员。
(2)高级建筑师的认定:高级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栏为建筑设计以及具有高级职称且为二级注册建筑师的。
4.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 70 岁以下,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 60 岁以下且不能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离退休返聘的技术骨干(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注册规划师)总数不应超过 2 人,应提供聘书及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监制印发的正规离退休本。无离退休证明的,需提供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固定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或企业自制的无公章离退休(证明)一般不予认可。
(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申报单位需要提供申报前连续 3 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明应从社保部门网站下载带有电子印章,并能体现社会保险缴纳单位是资质申报单位或资质申报单位的分公司。专家审查时,申报单位自己打印的社保证明,即使加盖社保部门印章也不予认可;申报前连续 3 个月的社保为补缴的,不予认可;只提供了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人员,重点审查。
(五)高等院校规划编制单位有关认定
1.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教师(社保在高等院 校缴纳)不超过 7 人,并应符合以下分布:注册规划师不超过 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 1 人、城乡规划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 2 人。且高等院校教师(判定方式为社保在学校缴纳或编制在校方)在本校规划编制单位专职从事规划编制的,不得在院校承担任何教学任务,需要提供所在院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
2.申报的教师,职称属于工程类的,必须是职称评定主管部门评定,如学校有评审资格,需要提供职称评定主管部
门委托函和评审资格证明文件。
3.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学校办公的,由学校出具办公场地证明并加盖公章,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