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行的是

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行的是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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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

2、注重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

3、妥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4、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科学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

5、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浅谈如何完善小城镇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科学规划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结合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和产城融合,立足要素和产业基础,科学布局建设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准确定位发展方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不搞区域平衡、产业平衡、数量要求和政绩考核,走少而特、少而精、少而专的发展之路,避免盲目发展、过度追求数量目标和投资规模。坚持试点先行,优先选择历史文化厚重、地理环境独特、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完善、特色鲜明、适合人居的小镇进行建设,循序渐进发展“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不同类型特色小镇;依托大城市周边的重点镇培育发展卫星城,依托有特色资源的重点镇培育发展专业特色小城镇。不能硬性规定建设内容、让小镇承载不切实际的建设任务,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不能盲目把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以及行政建制镇戴上特色小镇“帽子”。

(二)优化调整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空间结构和布局。各地区要全面落实全省城镇体系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结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的“刚性底线”,按照生态空间应保尽保、农业空间总体稳定、城镇空间集约紧凑的原则,科学测算并注重管控开发强度,调整优化城镇建设、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的空间结构和布局,使人口规模和分布、产业结构和布局等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兼顾城镇布局和功能优化的弹性需要,从严划定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发展边界,避免另起炉灶、大拆大建。严格节约集约用地,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对小镇规划进行回头看,及时评估,及时调整,避免规划无法落地实施。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四至范围,规划用地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以内,旅游、体育和农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

(三)有效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各地区要立足以人为本,有效推进特色小镇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融合,将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四位一体”理念融入到建设过程中,营造宜居宜业环境,提高集聚人口能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留存原住居民生活空间,防止将原住居民整体迁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据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原则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以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名义破坏生态,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等区域,严禁挖山填湖、破坏山水田园。严格把控特色小镇和小城镇产业准入关,避免项目简单堆砌和碎片化开发,防止引入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加强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增强生活服务功能,构建便捷“生活圈”、完善“服务圈”和繁荣“商业圈”。提炼文化经典元素和标志性符号,合理应用于建设运营及公共空间。保护特色景观资源,将美丽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

(四)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和房地产化倾向。各地区要统筹考虑综合债务率、现有财力、资金筹措和还款来源,稳妥把握配套设施建设节奏,严防政府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中大包大揽和加剧债务风险。县级政府综合债务率超过100%的风险预警地区,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立项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引入央企、国企和大中型民企等作为特色小镇主要投资运营商,尽可能避免政府举债建设进而加重债务包袱。要综合考虑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吸纳就业和常住人口规模,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比例,并结合所在市县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确定供应时序。适度提高产业及商业用地比例,鼓励优先发展产业。要科学论证企业创建特色小镇规划,对产业内容、盈利模式和后期运营方案进行重点把关,严格防范“假小镇真地产”项目上马。

规划措施

技术规定是城乡规划管理重要的技术支撑,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推动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以及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十四五规划”编制有哪些编制技巧?

我曾向中大咨询咨询过“十四五规划”的问题,当时谈到, 编制好地方“十四五”规划纲要,可以采取如下编制技巧:

一是,“多规合一”与各规划的融合。

特别是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文稿编写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旅游资源、社会事业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相对一致与融合。

二是,抓住核心和主线。

以人民、ZF和社会的额主要需求和核心问题为导向,保持清醒的规划调研和规划编制思路。

三是,因地制宜且突出重点。

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本地主要问题、矛盾和人民群众的更高需求,突出优势,聚焦资源和力量,差异化编制规划并形成重点支撑。

四是,前瞻且可操作。

规划编制要舍得投资,要形成规划编制专班,要引进和发挥高端智库的能力与作用,引进高水平规划编制团队和理念。各地区、各城市编制“十四五”规划,既要接地气,又要高大上,要有国际视野和开放性。要突出政策性、先进性和实操性,杜绝措施空洞、路径不符合实际,目标偏离地区需要,或者没有可落地的措施等。

乡村振兴的怎样规划?

1、促进多规合一,有效整合和统领各专项规划

乡村振兴涉及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乡村治理、文化建设、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相关领域或行业都有相应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有的已经编制了专项规划,但难免出现内容交叉、不尽协调等问题。通过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在有效集成各专项和行业规划的基础上,对县域内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措施作出总体安排,有助于统领各专项规划的实施,切实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2、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为保供给、促民生、稳增长作出重要贡献,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不相协调的问题日益突出,制约了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全面统筹农业农村空间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有利于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村镇居住相适宜、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

3、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突出特色分类推进村庄建设

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村庄建设、农民建房持续升温,农民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但千村一面现象仍然突出。通过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科学把握县域内地域特色、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和历史脉络,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有利于保护乡村的多样性、差异性,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乡村,从整体上提高村庄建设质量和水平。

4、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合理流动

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体制机制约束,劳动力、资金等各种资源要素不断向城市聚集,造成农村严重“失血”和“贫血”。通过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贯彻城乡融合发展要求,抓住钱、地、人等关键要素,谋划有效举措,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壁垒,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平等交换,有利于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加快补齐发展“短板”。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引领作用

导语:城市是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区,当大量的人口生活在一个相对狭小的地区时,就形成了一些共同利益要求,比如重组的公共设施(如学校、公园、游憩场所等)、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等,同时还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历史文化的保护等等。

城乡规划是城市未来发展前景的科学构思,是城市建设管理的蓝图和依据。丹阳市规划局一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规划工作,扎实履行城乡规划职能,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调控力度,进一步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领作用,以完美的追求、创新的举措,高起点、大手笔规划丹阳发展蓝图,拓展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为加快“四城建设”步伐,决战基本现代化,阔步迈进“全省第一方阵”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宏观规划上水平,致力增强规划的系统性

一个城市的准确定位和科学规划,可以生成巨大的发展动力。根据《丹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丹阳定位为沪宁线上重要的商品流通中心,新兴的制造业基地,具有江南水乡特色、历史文化悠久的现代化工贸城市。城市发展方向为:南延、西跃、东北整合。

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为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提升规划调控水平,我们编制了城乡一体化规划。确定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为“一核五心”的功能体系:“一核”即对现状城市核心区进行梳理整合,形成多功能的综合型服务中心。“五心”即高铁中心、南湖中心、云阳中心、司徒中心和大学园区。明确市域空间布局为四大功能区,即:中心优化提升区、滨江重点发展区、东南产业促进区和西部生态保育区。城乡居民点体系结构为“中心城区—新市镇—镇—农村社区”四级结构,统筹考虑城乡居民点,构建“1838”城乡居民点体系。

二、特色规划上层次,突出彰显规划的科学性

突出城市规划的“灵魂”和“龙头”作用,在总规基础上,我们利用新的科技手段编制管理和实施规划,突出城市特色,增强城市活力,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优化城市功能。高品位、高要求开展“6+1”重点产业园区规划、滨江新城总体发展规划、练湖水城建设规划、三河口地区城市设计等重要地块的`规划编制工作,合理调控城乡土地和空间资源,引导城市产业结构布局优化,坚持让每个区域、每个产业、每个项目、每栋建筑、每个景观等达到“合则和谐美,分则个性秀”,让城乡规划在推进“四城建设”步伐中勇挑重担。二是着重公益性项目规划设计,美化城市形象。加快推进万善公园扩建项目的规划建设,在原有万善文化的基础上,融入悠久的古运河文化,优化万善公园广场、地下停车场及周边道路设计,力求将万善公园广场打造成一个集运动健身、活动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重要城市景观,成为人们业余活动的首选集聚点。三是加快旧城改造出新,提升城市品质。坚持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要求,加快城北分洪道片区、城河北路西侧片区、华地百货二期片区等旧城改造规划,调整和优化老政府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学习和引进国内一流的设计经验,对优化布局结构、完善交通网络和水系等方面提出合理的规划指导意见。

三、规划服务求创新,切实提高规划的有效性

加强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效率优先、服务为本,提高服务水平,倡导“人性化”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和服务保障职能。一、强化业务培训。按照“分层定标,分岗培训,突出骨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确定“层级培养,名优带动;分岗培训,全员提高;创新模式,提高实效”的培训思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对业务骨干的培训,进一步拓展视野、创新思维、更新观念;对普通职工要求结合岗位实际和个人需求,通过参加各类规划知识及法律法规等培训,提高规划业务技能。二、狠抓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委员会制度,按照市政府出台的《丹阳市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要求,组织开展好规委会的日常工作,提升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加强规划方案审核、规划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进一步完善规划公示服务,保障群众对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规划执行定期评审制度,从机制上保证规划落到实处,增强规划实施透明度。三、提升队伍形象。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抓手,坚持高质量、高效率、优质服务。积极探索和完善“五个转变”,即:由服务承诺向主动策应转变,由简化工作流程向服务建设过程转变,由否决报备向献计献策转变,由依法查处向巡查引导转变,由例会会办向特事快办转变。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充当“先锋”的角色,主动承担起规划人应尽的职责,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全力建设一支能对丹阳提升品位,能为丹阳描绘特色,能对丹阳塑造形象,能给丹阳留足空间的规划队伍,积极推进丹阳又好又快发展。